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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9月1日起施行

2021-09-01 | 1187|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新《安全生产法》明确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增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一系列规定。


事情还要从十堰燃气爆炸事故说起

6月14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多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党百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其中,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方面,新《安全生产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增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矿山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和资质管理、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一系列规定。

餐饮等行业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针对餐饮等行业燃气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相关的报警设备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六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

本次修改国家有关部门深刻汲取近年来的事故教训,对安全生产事故中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比如,要求餐饮行业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且保障其正常使用。

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持续调度现场救援处置进展,立即派出由应急管理部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要求做细做实搜救工作,切实做好伤员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彻查事故过程和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应急管理部已联合住建部等部门推动各地区全面摸排使用燃气的集贸市场、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尽快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切实解决影响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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